古代中国的手工业经济 小农经济 指建立在小块土地个体所有制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以自己的劳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体农业经济。封建制度下的自耕农,包括租种小块土地的佃农,实行土地国有制或村社所有制下分种小块耕地的农民,都是小农经济。 自然经济 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直接满足本经济单位或生产者个人的需要。每一生产单位,除了主要经营农业(少数则是畜牧业)以外,还从事其它各种经济活动:从采掘原料开始,直到最后把这些原料加工成消费品,都在本单位内部实现,和外界的经济联系很少。 在封建制度下,农民个体经济就是一种自然经济。 中国古代手工业主要分为官营和私营(民间、民营)两种形态,而私营手工业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生产使用价值为目的(产品主要供自己消费和交纳赋税,很少进入市场)的家庭手工业;一类是大地主所有者、商人或手工业专业户经营的,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手工工场和手工作坊,即专业的私营手工业。 官营手工业 1. 发展历程 夏商周时期 :以青铜为代表的手工业,由官府垄断 春秋战国时期:官营手工业继续发展 西汉武帝以后:煮盐、冶铁、铸铁、炼铜等最有利可图的行业,都收归官办,由政府垄断。 2.发达的原因 凭借国家的权力,征调优秀工匠,使用上等原料,生产不计成本。 3.机构----工官 东西织室 三服官 其目的就是要垄断重要手工业的经营以独占利润;同时满足王室、贵族和官府的需要。 利:官营手工业制造的产品由政府指定和调拨,不计成本,资金雄厚,规模大,生产工匠技艺精湛,代表当时手工业的最高水平。 弊:它也同时使水准较高的手工业技术局限于为帝王、贵族服务,技术发明和革新不能服务于社会。行业之间的隔绝,新技术难以推广。技术工艺的传承也是封闭性的,往往导致失传。 私营手工业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和小农经济的形成,私营工商业勃然兴起。此后,私营手工业在曲折中发展,生产范围、规模日益扩大,成为手工业生产中日益重要的成分。随着私营手工业规模的扩大,其经营方式也在变化。 唐代以前,私营手工业生产主要以农民家庭副业和城镇家庭小作坊的形式进行。 唐宋以来,私营手工业显著发展,商品经济繁荣,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商品化程度大大加深。 至明朝中后期,规模扩大,出现了“机户出资、机工出力”“计工受值”式的雇佣关系的手工作坊或手工工场。 历史作用:一方面巩固了自然经济,另一方面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并在明朝中后期孕育了资本主义萌芽。 匠户 中国古代从事手工业生产的专业人户,称作“匠户”。 唐代:已有工匠在官营手工业作坊内定期服务的制度 宋代:匠户往往被官府以强制方式役使。 元代:工匠被编入专门的户籍,由专门机构直接管理,不得脱籍改业,必须世代相袭,承担指定的工役。这样,统治者就可以十分方便地征调各类工匠。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职业世代相袭,他们的劳动创造性自然也受到严重的束缚。 知识链接 匠籍 中国古代手工业发展特点 官营手工业素称发达,长期领先世界;民间手工业经营艰难; 官营手工业:管理方式:政府直接经营、集中、大作坊。产品:官府专用和皇帝私用的物品。 流通方式:不在市场流通 民营手工业:管理方式:民间私人自主经营。产品:民间消费的产品。流通方式:在市场流通 家庭手工业:管理方式:农户的副业。产品:供自己消费和交纳赋税的产品。流通方式:剩余部分出售。 地位变化: 明清以前,官营手工业长期占据主导和主体地位,家庭手工业分布面最广,占自然经济重要地位,民营手工业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明清以后,民营手工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并出现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受到官营手工业的限制和束缚。家庭手工业有走向破产的趋势。 田庄手工业 大庄园在各地的出现,是汉代经济生活的重要特点。这也是古代社会土地兼并的必然结果。这类大庄园虽以经营农业为主,但畜牧养殖、果蔬桑麻、煮盐酿酒、百工技艺,无所不有。大庄园中也是自给自足,闭门成市,俨然一个独立王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田庄内酿造加工、纺织、冶铁、农具和兵器制造等手工业生产被列入日常生产中,充分体现了整个田庄自给自足的特点。 中国古代手工业发展特点 特点一:农业的补充与从属。 特点二:历史悠久享誉世界。 特点三:多种经营形式并存。 特点四:产生资本主义萌芽。明朝中后期出现“机户出资、机工出力”、“计工受值”的劳动关系。——新经济因素出现“机户出资、机工出力”、“计工受值” 手工业的发展概况: 夏商周:官府垄断 春秋战国起:打破垄断,出现官营、民营、家庭手工业三种并存局面。 明代前期:官营手工业长期占据主导和主体地位,家庭手工业分布面最广,占自然经济重要地位,民营手工业只是起到辅助作用; 明中叶以后:民营手工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并出现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受到官营手工业的限制和束缚,家庭手工业有走向破产的趋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1f16a90f221dd36a32d7375a417866fb94ac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