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问题的特征分析 作者:王平一 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 2011年第10期 王平一 (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摘要:“网络社会问题”是存在于网络社会中的网民普遍遇到的一种“病态现象”,它不仅妨碍了网络社会中大部分或一部分网民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而且对整个网络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危害。要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就必须高度重视“网络社会问题”,而正确认识“网络社会问题”的前提,就必须搞清楚网络社会问题的主要特征等基本问题。 关键词:网络社会问题;构成要素;特征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1)20-0257-02 按照传统观念,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问题主要存在于物理世界,而“网络社会问题”则是随着“网络社会”的出现而存在于电子世界中的一种新型社会问题。这类社会问题,超越了网民个人直接生活的具体情境,延伸到较大范围的网络社会生活空间,与网络社会中相当多的网民相关联,并对网络社会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网络社会问题所造成的后果,不仅妨碍了网络社会中一部分或大部分乃至全体网民正常的社会生活轨道和秩序,而且也对部份乃至全部网络社会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网络社会正向变迁的过程。如网络色情、网络诈骗等问题已经并且正在对网络社会造成较大的破坏或危害。因此,要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就必须高度重视网络社会问题,而正确认识网络社会问题的前提,就必须搞清楚网络社会问题的主要特征等基本问题。 网络社会问题的出现是由于网络社会结构本身的缺陷或网络社会变迁过程中所出现的行动失序、关系失调、功能障碍和整合错位等原因造成的。在人们的网络社会生活中,从其本身以及与众多的网络行动者的关系来说,可以把网络社会问题的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社会问题的影响具有全球性 网络社会是由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组成的一个全球性、跨国界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共同体。它不仅为个人的社会行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施展机会,而且也为其后果方便地实现了全球范围的传播和流动。人们的任何一种社会行动只要上网,在理论上说就将作用于全世界,并对全球产生影响。因此,在网络社会中,网民所面对的社会问题,会越来越成为全人类共同的公共问题。网络社会问题全球性的特征表现在:它已构成了对全人类现实生活的共同威协,正在或将要危及全人类的正常发展,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尽快解决。各种网络社会问题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此长彼消,盘根措节,结成了一个难解难分的全球问题系统;网络社会问题的合理解决要求所有国家、民族或地区协同作战、共同努力。总之,网络社会问题在性质、规模和影响等方面都已经具有了全球性的意义。其最终解决只能通过全球共同努力,各国精诚合作。 二、网络社会问题的形成机制具有高技术性 产生于网络环境下的网络社会问题,其在形成过程和方式上都具有相当程度的高技术性,这是网络社会问题区别于一般社会问题的一个显著特征。由于网络社会问题的形成常常与网络社会行为的主体发生着某种关联,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络社会问题就是网络社会行为失范、社会功能失调的一种集合表现,而网络社会本身就是一个高技术的集合体。在网络社会中,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高超的计算机操作技术、编程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等技术手段,才能在网络社会中为所欲为。如网络犯罪问题就是一种典型的高技术犯罪,犯罪分子如果对计算机网络技术一窍不通,是很难隐蔽地实施各种犯罪活动的。再如网络安全问题,也是一种高技术的较量结果,是网络安全技术与网络黑客们进行的一种技术较量。在网络社会中,人为地利用计算机及其网络实施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说是形形色色。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具有高智能高技术、涉及面广、蔓延迅速、危害巨大、隐蔽性强、动机和目的复杂多样等特点。 三、网络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更加复杂 在网络社会中,网络社会问题形成原因的多因性和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常常会使不同形态的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而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状态。例如,网络黑客问题就是与网络犯罪问题紧密交织在一起的。“黑客”有很多个定义,大部分定义都涉及高超的编程技术,强烈的解决问题和克服限制的欲望。但事实上,黑客行为也是一种类似于网络诈骗那样的网络犯罪行为。与网络诈骗不同的是,黑客们主要欺骗的是计算机的安全系统,而不是别人的钱财或实物。因此,如果说早期黑客行为还可以被人们看作是一种少年计算机天才们不断超越自我的个人行为的话,那么在今天,大多数的黑客行为则已经发展到了故意进行数字破坏和敲诈的程度,它不仅对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而且也严重地扰乱了网络社会中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从而对其它网络行动者以及整个网络社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物质、精神和心理损失的后果。因此,在人们的社会关注程度和解决条件上,网络社会问题凸现了一种复杂性。 4、网络社会问题的控制难于现实社会 由于网络社会的基础结构和网络社会网民行为的隐蔽性、虚拟性和跨时空性等特点,网络社会问题的控制和解决要远远难于现实社会。这是因为在因特网这样的特殊技术结构下,要想对网络社会问题提出某种统一的、强制性的、禁止性法律,每一个国家实际上都有事实上的否决权。人们很难确立网络社会问题的控制对象,其产生的源泉也难以找到,致使人们无法从根本上建构一套完善而系统的控制手段和运行机制。尤其在现阶段,在现有的网络技术条件下,网络社会问题的全球性并不会因为人们之间存在着认识上的不一致就自动消退,相反,它会在无控制或控制力弱化的情况下得以迅速扩展和泛滥,从而进一步增加社会控制的难度。网络社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来源于网络空间的全球性或世界性,并因全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其认识上的不一致而得以迅速发展。因此,网络社会问题不可能因为人们的不能容忍而在一夜之间获得解决。它从酝酿、产生、发展,到形成严重的后果有一个相当的过程,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在成因上具有复杂性,在控制上更是难于现实社会。 5、网络社会问题在主观认定上存在着很大的文化差异性 从比较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社会结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导致了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道德标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因而,不同社会和地区的公众对网络社会问题的认识和界定的标准也就呈现很大的差异性。同样一种网络社会现象,在某种文化背景下被认为是网络社会问题,而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却并不一定被认为是网络社会问题。比如,关于网络上的成人色情问题,在西方某些国家中就不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网络社会问题,而在中国以及一些伊斯兰教国家中则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网络社会问题。又比如网络黑客问题,在那些具有反主流、反传统和反中心的后现代主义者或无政府主义者们眼中,就完全是一种合乎情理的正当行为,因为黑客行动从技术上所挑战的对象及其系统和权威,正是他们从文化上或意识形态上要否定的对象、系统和权威。在这些人看来,黑客行动不仅不构成为一种网络社会问题,相反,它倒是一种促进网络社会正向变迁的积极性和建设性的力量。 网络社会问题认定上的文化差异性反映了网络社会和网络文化自身以及其与现实的社会系统所承续的理想、道德、法律、文化和价值等方面因素之关联上的复杂性和变动性,从而使得人们在对网络社会问题的主观认定上产生出千差万别的结果。但是,尽管某种主观方面的认定或承认也构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得以形成的基本条件,但任何一种主观认定都必须依赖于和服从于客观方面的社会现实之基础和条件,网络社会问题之所以客观存在,是因为它在功能后果上已经对一种合理有序的网络社会生活及其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 6、网络社会问题所产生的后果某种程度上比现实社会中的问题更严重 尽管许多网络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十分隐蔽,有时甚至不易被人追踪和发觉,但它所造成的后果在某种程度上比现实社会中的社会问题更为严重,破坏性更大、更强。近年来网络赌博非常活跃,不少迷恋上网络赌博的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网络赌博不需要进行现金交易,为洗钱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数据显示,境外网络赌博每年从我国抽走上千亿资金,造成我国资金严重外流。2009年9月,江苏常州警方侦破一起特大跨国网络赌博案,涉案金额超过30亿元,参赌人员近5万人,有煤老板把卖掉小煤窑的钱都砸了进去,输掉了数千万元;有来自农村的老百姓,把拆迁补偿款输得一干二净。幕后组织者获利超过2亿元。目前,网络赌博已扩散到社会各个阶层,涉及各个年龄段,只要有一台能够上网的电脑,便能参与其中。网络赌博活动已形成了由网站开发、网站出租、组织赌博、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资金流转等各个环节构成的利益链条,可见,网络赌博比之于现实社会中的赌博所产生的后果要严重得多。 网络社会问题是在网络环境中产生的,但作为现实社会的一种延伸,它直接针对于现实中的人,甚至全人类。可以预见,在网络社会有效控制手段和运行机制产生之前,网络社会问题将随着网络技术的全球性发展与普及而变得更为严重。因此,进一步加强网络社会问题研究,建构和完善具有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网络道德规范,并在全球范围内达成共识,对有效实施社会控制,解决网络空间的社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周聪)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2010a4728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