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棚房问题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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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A“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和A“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A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为加快推进B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结合B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坚决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实施的各种非农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为促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整改为契机,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


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切实消除土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用地管理,实现土地合理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土地保护共赢。

三、基本情况

全县共排查设施农业项目用地173宗,总面积783.23亩。经调查核实,169宗设施农用地已备案,面积760.85亩;确定设施农业项目非农化违法用地4宗,涉及用地面积22.38亩。

四、整改问题和责任分工 (一)B农业专业合作社

整改措施:201935日前拆除违法用地彩钢瓦大棚,整改到位后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的,按办理用地手续程序给予完善建设用地手续。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整改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2018319日前完成 (二)B利鑫

整改措施:201935日前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319日前完成恢复土地原貌(耕地状态)。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整改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2018319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有关乡(镇)、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

(三)依法依规办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扎实细致做好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法律解释工作,把握好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和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之间的关系,有效疏导,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接受社会监督。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对舆论曝光、群众反映的“大棚房”问题,要及时予以查证处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39f802175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2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