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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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

一、民政大病救助的定义。

民政大病救助是指,根据社会救助法规定,当家庭经济困难,且患有严重疾病,经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综合评定,认为需要社会救助的,可以给予一定的救助支出的政府补助。 二、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

1、申请人需是我国公民,并且年满16周岁,并有能力承担民事行为。 2、患者需患有严重疾病,家庭经济状况严重困难,且经评定属实,需要向社会申请援助。

3、户口簿所有人的收入(包括养老金、低保金、医疗保险金等)都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标准。

4、申请人需提供患者真实的病历就诊资料,并且病情确诊经医院证明。

5、家庭成员拥有财产(比如:房屋、车辆、家具、拍卖物等),不能超出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财产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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