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款重拨申请 陕西省科技厅并财政厅: 按照陕财办教[ ] 号文件,我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已获立项,确定为 年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批准计划项目 项,经费 万元。由于我单位工作上的疏忽,在申请拨款时 提供错误,导致银行退票(款项无法拨出),对此造成的不便我单位负完全责任,在此表示歉意。我单位对拨款信息重新核对后,现提出重新拨款申请,请贵厅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承担单位: 申请金额: 万元 账户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以上三栏内容必需加盖条形章) 银行预留印鉴: 申请单位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说明: 1、 “请款说明”一式三份,均为加盖印章的原件(包括单位公章、财务条形章以及银行预留印鉴)。 2、 表中账户名称、帐 号、开户银行三项信息必须加盖条形章,不得手写和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 由于项目承担单位提供银行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款项无法拨出或银行退票的,拨款延迟所产生的后果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4、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提供银行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款项无法拨出或银行退票的,项目承担单位在下一年度再重新填报“请款说明”及“项目款重拨申请”,连续两次填报错误的,按有关规定收回补助经费。 5、 请将“请款说明”按规定时间交至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5e0dac786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