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道德热议(扶不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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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位老人跌倒在身边,扶还是不扶?如今这个问题让不少国人陷入纠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陷入一种莫名的尴尬。近期,多起见义勇为反遭人诬陷讹诈的事件被曝光,网民大呼“好人做不得”;

第一个案例不是新的,是几年前最著名的南京彭宇案,也是这一类案子当中最广泛关注的第一例。这彭宇这个案当中,最大的特征是,法官在判案的时候的依据并非是证人的证词,而是大量的常理推论,而这个法官的常理是建立在做好事不正常这个基础上的。在这个预设的条件下,目击者甚至那个帮助扶老人证人的证词,都没有被法庭认同。应该提供第一手现场记录的派出所,由于接受了徐老太太当警察儿子的说法,而涉嫌销毁证据。

第二个案例是天津的许云鹤案,这个案子在上个月,就是822号二审开庭,这个案子一审已经审过了。这个案子是200910月份的时候,许云鹤开车由南向北行驶,结果遇到一个王姓老太太,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后来这个老太太倒地受伤,她就咬定了这个许云鹤的车要就碰了她,要就是把她吓到了。一审判决,在法庭在不能确定小客车就是许云鹤开的这个小客车与王老太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的情况下,就在这种情况下,天津市虹桥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是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10万元之多。

第三个案例:828日下午,武汉市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途经汉口合作路与鄱阳街交会路口,他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时,反被婆婆称是被他的电动车撞倒。这则消息引发了网友热议。据电动车主胡师傅介绍,他在经过路口时,看到这位婆婆在避让其他拥挤车辆往后退时,不慎摔倒在地。他见状赶紧扶起婆婆,不料婆婆一口咬定是他的电动车撞倒了她。她的右肘有点破皮,称身上有点痛。据当地媒体报道,在现场的3名目击者均为胡师傅打抱不平。他们称胡师傅本来想赔200元了事,手里没那么多钱。与胡师傅素不相识的陈老师掏出80元想帮他了结此事,却遭到目击者舒女士的极力反对,她说,明明是婆婆自己摔倒的,胡师傅扶了她反被赖上,怎么能这样冤枉好人,以后年轻人谁还敢做好事?后经多方调查,交警认定这并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让胡师傅离开了现场。

中国古代寓言“农夫与蛇”的故事不断上演真实版,让舆论大呼,这不但让人的善良之心受到伤害,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被彻底摧毁。中国社会道德生态正在陷入严重的沙漠化。有网友评论,自“彭宇案”后,社会道德滑坡30年。但是也有人说,这不是个人道德修养的问题(从第三个案例显而易见),而是法律的问题。确实,南京“彭宇案”是一个非常恶劣的先河,这起案件是法律对道德的凌辱,是制度对正义的强暴。使得某些有不良动机的人有机可乘。也在一定程度上令许多想做好事的人增添了顾虑。有网友感慨以后做好事一定要先备好视频和至少3个证人。因此,众人振臂高呼:“我们也需要一部《好撒玛利亚人法》”

《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s),是关于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免除责任的法律条文。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法律中都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有的叫《好撒玛利亚人法》,有的称《无偿施救者保护法》。 《好撒玛利亚人法》对于陌生人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的失误,一般给与责任上的赦免,对于造成的伤害不需要付法律责任。这种情形必须是在紧急事件发生现场,而且这种救助是无偿的。

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国和加拿大,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例如意大利、日本、法国、西班牙,以及加拿大的魁北克),好撒马利亚人法要求公民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如联络有关部门),除非这样做会


伤害到自身。德国有法例规定“无视提供协助的责任”是违法的,在必要情况下,公民有义务提供急救,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损害,则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责。

Samaritan译成中文是 撒玛利亚人”或“乐善好施者”。 其典故出自《圣经.路加福音10有一个律师试探耶酥怎样才可以获得永生。耶酥问他律法上是怎么写的?他回答说:“你要尽心、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而且’要爱你的邻居如同爱你自己。”那人又问耶酥“谁是我的邻居呢?”耶酥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去耶利哥落到了一伙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了他的衣裳,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有路人见死不救,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Samaritan)动了慈心,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照应他。第二天,又拿出钱来,替他付店钱„„耶酥问他“你想,哪个是那位落难之人的邻居呢?律师说:“是怜悯他的。”耶酥说:“你去照样做吧。“好撒玛利亚人”指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即没有法定义务也没有约定义务,仅仅出于内心的道德要求无偿对他人进行帮助的人。

真的是制度问题吗?我们暂且不议。

就在人们热议这是制度问题还是个人道德问题的节骨眼上,201196日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在“老年人跌倒的现场处理”部分提出:“发现老年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此消息经新华社播发后迅速被广泛转载,于互联网激起热议。作为新浪微博的“微话题”,24小时内吸引了数万人参与讨论。有人担忧:在社会正呼唤见义勇为精神、提倡伦理道德的今天,这个指南的发布是否唱了反调,为见死不救的“冷漠”提供了新的借口?

这种形势下,《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一句“不要急于扶起”,带着巨大的视觉冲击力,刺痛了一些人敏感的道德神经。

指南中这些操作性很强的要点被新闻摘发后,有人认为指南的发布不合时宜:“一本技术指导,只能解决‘怎么扶’。而眼下,‘该不该扶’才是讨论的核心。较之跌倒的老人,失衡的道德更需要被扶起”;也有人说:“卫生部确实是在做好事。这个指南与道德问题无关,人家只是在给大众普及救助常识”„„

我认为,扶与不扶的问题,应该分为三个层面:前面提到两个层面,敢不敢扶,这是社会问题(涉及制度、人际等社会风险);会不会扶,这是技术问题(指南涉及的就是这个问题),但这两个都不是最重要的,首要问题应该是愿不愿意扶,这就是道德的问题。如果第一个问题解决,就不会受到后两个问题的影响。

让我们看看与此相映的另一面景象吧。一批“最美”草根人物救人于困厄

在杭州一住宅小区,一个2岁女童突然从10楼坠落,楼下的吴菊萍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用双手接住了孩子,导致其手臂骨折,受伤较重,被网友称作“最美妈妈”。

90后护士余书华跪倒在地,口对口为生命垂危的溺水老人做人工呼吸,网友称她为“最美女孩”。 在浙江钱塘江上游的常山港湾,湍急的江水中,65岁的占祖亿,用自己义无反顾的勇敢一跳,


托起了一个即将淹没的年轻生命,被网友称作“最美爷爷”。

河南南阳市内乡县赵店乡红堰村69岁农村老太柴小女在河边洗衣服时,看到本村的4个孩子不慎落水,便不顾安危,跳入湍急的河水中救人。当她救出3个孩子后又跳入水中去救第4个孩子时,却再也没有出来,网友称她为“最美奶奶”。

还有苏州木渎镇在暴雨中为残疾乞丐撑起一把雨伞的少女,安徽亳州艰难地给瘫痪在床的儿子喂粥的老母亲„„

“最美”一词,近期频频见诸媒体。越草根,越感动。舆论认为,草根道德明星的出现,折射出民众强烈的道德饥渴感。他们的“最美”,是人心最本源的真善美,不加修饰,不加利益,是毫无思量的悸动,是最纯真的人性。

从此,我们也可以反思一下:难道老人都希望看到自己在路边跌倒时,行人都无视之匆匆而过吗?” 第四个案例,就这个月,92日上午,武汉有一个88岁的李大爷,在菜市场门口摔倒以后,这个菜市场离家还不到100米,结果围观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扶他一把的,一直到一个半小时以后,家人赶来把他送到医院去,结果最终因为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而死。

第五个案例是成都,就在第四个案例的6天以后,就是98日,有一个86岁的张姓老太太摔倒以后,没有人敢扶她,于是她自己对围观的人说,保证不赖上扶她的人,然后现场的围观者,就互相说我们愿意互相作证,在这个情况下,两个小伙子把张姓老太太扶起来,又有一位好心的大姐问店铺借了一把藤椅,让她坐下来休息,这个案子算是皆大欢喜。

当我们思考道德的时候,不能仅仅把它看作是一种责任,更应该是一种需要,一种期待。不仅仅是自己对他人的需要,跟应该是他人对自己的需要。当前社会的道德危机,很多人把它归结为诚信危机,人际关系间信任感的缺失,导致了社会病态的出现,人心冷漠正是其中一种反映。这是我国从传统社会(熟人社会)走向成熟社会(陌生人社会)必然面对的问题。熟人社会,人们互相之间只信任熟悉的对象。而一个成熟的陌生人社会,正如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分析的:“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陌生人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

诚然,陌生人社会需要法律、技术等制度、规则导引人的行为方向,但道德问题(这里主要指的是个人的道德修养)则是首当其冲。愿不愿扶必然先于敢不敢扶、会不会扶。而这就是个良心问题,是任何社会手段都无法根本解决的。道德底线是首先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才会呈现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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