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亚里士多德把数学定义为“数量数学”,这个 定义直到18世纪。从19世纪开始,数学研究越来越严格 ,开始涉及与数量和量度无明确关系的群论和投影几何等抽象 主题,数学家和哲学家开始提出各种新的定义。这些定义中的一些强调了大量数学的演绎性质,一些强调了它的抽象性, 结构 许多诸如数、函数、几何等的数学对象反应出数学 数学[英语:mathematics,源自古希腊语μθημα(máthēma);经常被缩写为math或maths],是研究数量、结构、变化、空间以及信息等概念的一门学科。 数学是人类对事物的抽象结构与模式进行严格描述的一种通用手段,可以应用于现实世界的任何问题,所有的数学对象本质上都是人为定义的。从这个意义上,数学属于形式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不同的数学家和哲学家对数了定义在其中连续运算或关系的内部结构。数学就研究这些结构的性质,例如:数论研究整数在算数运算下如何表示。此外,不同结构却有着相似的性质的事情时常发生,这使得通过进一步的抽象,然后通过对一类结构用公理描述他们的状态变得可能,需要研究的就是在所有的结构里找出满足这些公理的结构。因此,我们可以学习群、环、域和其他的抽象系统。把这些研究(通过由代数运算定义的结构)可以组成抽象代数的领域。由于抽象代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a2365f2f311f18583d049649b6648d7c0c708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