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提名和免试条件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 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 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 年。 3.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满三年。 4.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 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试条件 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 目的条件为: 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者。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 药学工作满15年。 人发[1999]34号 全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是否免考 昭 八、、 姓名 档案号码 片 民族 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身份类别 专业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请填写“药学” 联系电话 请考生在所要报考的科目后填写“报考” 涂改无效 报考专业 或“中药学” 科目1药事管理法规 科目3:药学专业知识 (二) 科目5:中药学专业知识 (一) 科目2 :药学专业知识 (一) 科目4:药学综合知识与 技能 科目6: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 科目7:中药学综合知识 与技能 备注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续考上一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务必填写“档案号”一栏,否则上年成绩无效; 、本表除“报名点代码”、“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余项目均由报名人员填写。 精品文档考试教学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b5091fcef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