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共体工作职责 一、医共体工作职责 1、在县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对医共体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2、组织、协商医共体内部的协作关系、帮扶项目、合作办法、利益分配。 3、对医共体内部医疗机构行政、财务管理和医疗、护理、质控、科研、康复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4、对医共体成员单位人事任免提出推荐建议,并报县医管会、卫计委考核决定任用。 5、探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探讨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卫生服务、康复为枢纽的三级网络合作形式。 6、调整医共体内医疗服务模式、专业结构、业务发展方向,形成优势和合力。 7、研讨医共体内部的医疗体制改革和科学发展建设问题。 8、修订医共体章程。 —1— 二、医院职责 1、负责联合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双向转诊、重点专科(科室)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临床会诊等工作细则。 2、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 3、承担对医共体内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 4、负责接受下级医院上转病人,并及时处置。 5、负责组织医共体日常工作例会、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汇总。 6、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控制向外转诊率,负责本区域医共体内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出具转诊单向县外三级以上或专科医院转诊工作,做好县级“住院守门人地位(总阀门)”。 7、负责上联上级医疗机构,合理确定市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并与之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协作医院,并定期评估协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三、乡镇卫生院职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1bc3cdd7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