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部门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保方面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结合本部门工作,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建立并完成本部门的目标、指标. 三、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规章、办法等,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安全环保教育及管理体系文件的宣贯和培训。 四、沟通和协调本部门与公司、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项目其他部门有关安全、环保方面工作联系。 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绿色环保施工管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完善包保责任制。参加重难点工程安全环保技术措施方案的会审工作;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危险源台账,并针对本单位相关的危险源、高中度风险及时进行确认与补充辨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交底制度.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实现全员安全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违章作业、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确保施工操作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八、深入现场对施工安全、环保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预防、保护,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整改违章违纪、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绿色文明施工. 九、负责组织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制止、纠正和处罚;组织实施应急准备和响应及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 十、按时完成各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275f339cc3d5bbfd0a79563c1ec5da51e2d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