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简述辽代四时捺钵制 作者:常媛媛 来源:《学理论·下》2015年第02期 摘 要:辽代的捺钵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颇具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一项政治制度。它起源于契丹民族传统的游猎生活方式,立国后经久不衰。所谓捺钵制度主要是指以辽代皇帝为中心,以狩猎活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巡守制度和游幸活动。在政治上四时捺钵与北南面官制相互呼应,是契丹民族文化的载体,也是辽代社会的缩影。 关键词:捺钵;游猎;政治制度 中图分类号:K2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6-0102-02 捺钵,契丹语,又作“纳拨”“纳钵”“纳宝”,汉意为“行宫”或“行在”,是辽国皇帝四季出行所在之地及政治中心。《辽史·营卫志》载曰:“辽国尽有大漠,浸包长城之境,因宜为治。秋冬违寒,春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岁以为常。四时各有行在之所,谓之„捺钵‟。”可见捺钵与契丹民族传统的游猎生活方式,是辽代颇具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一项政治制度。 契丹立国前生息于辽河上游的西拉木仑河与老哈河一带,高山、平原相间,森林、草原相间,因此,狩猎生活是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的一种政治制度和文化形态,是狩猎应是捺钵制度赖以产生并在契丹立国后长盛不衰的基础。弋猎是契丹人生活的重要补充,尤其是在经济遭遇困境或游徙转场中更是不可或缺的保障。从意识形态和宗教观念方面残存的有关资料来看,狩猎在契丹人维持生计与立国中都承担着重要角色。 狩猎经济是契丹人由来已久的一项生产活动,而且始终是契丹人获取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旧唐书·契丹传》载契丹人“逐猎往来,居无常处”。《辽史·游幸表》序曰:“朔漠以畜牧射猎为业,犹汉人之劭农,生生之资,于是乎出。”《辽史·食货志》开卷即曰:“契丹旧俗,……马逐水草,人仰湩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所谓“生生之资”“以给日用”等语反映了狩猎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张舜民在《使北记》中指出:“北人打围,一岁各有处所,正月钓鱼海上,于冰底钓大鱼;二、三月放鹘子海东青打雁;四、五月打麋鹿;六、七月于凉淀坐夏;八、九月打虎豹之类,自正月至岁终,如南人趁时耕种也。”他显然已经领悟到狩猎经济在异域的重要作用,所以才会把契丹人从事的狩猎比作汉人的农耕。可以说,狩猎经济的长期存在正是捺钵制度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前提。 契丹建国以后,渔猎虽然处于从属地位,但有辽一代,作为传统习惯,狩猎始终得到契丹统治者的重视。契丹统治者除了把渔猎作为一种娱乐以外,主要是将狩猎和讲武结合起来。前引《辽史·游幸表》曰:“自辽有国,建立五京,置南北院,控制诸夏,而游田之习,尚因其旧。”辽太宗自己也曾说过:“朕之畋猎,非徙从乐,所以练习武事也”(《辽史·太宗纪下》)。契丹人进入幽燕地区以后,农业生产虽然重要,但仍不废鞍马骑射,四时捺钵制一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089d022c77da26925c5b0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