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 款 通 知 书 工程名称 被处罚队组 被处罚事由或部位: 由于唐清泉施工队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安排,不及时安排人员清理基础柱子泥土、首层楼梯起步砼及泥土。故由项目部安排人员清理: 1、2016年03月28日杂工2人清理基础柱子泥土。 2、2016年03月29日杂工2人清理基础柱子泥土。 3、2016年14日下午名杂工1人清理首层楼梯起步泥土及砼。 以上共4.5个工日,按200元/工日: 4.5工日×200元=900元 接收人签字: 广西三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玉龙幼儿园工程项目部 注:1.本单一式两份:项目部、被处罚队组各存一份。 2、本单位仅针对分包违约情况而发出的处罚通知:被处罚队组接受与否,并不影响本单的执行。 3、处罚金额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玉龙幼儿园教学综合楼 编号 主体施工队 日期 2016年04月1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29a47c902020740bf1e9b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