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学 少生优生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但这不是晚婚年龄,而是最低限度的结婚年龄。女性年满二十三岁,男性年满二十五岁,才属晚婚晚育。 少生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要求。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少生是指生育两个以下子女。国家普遍提倡每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育龄夫妇,也可以有计划的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优生是指生育身心健康的婴儿,促进人类在体力和智力上优秀个体的繁衍。优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提高国家和民族的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人口素质的高低决定于先天的遗传和后天的培养教育。 对国家:有助于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提高人民幸福度。 对社会:由于有助于控制人口,可以减轻人口对自然环境的压力。 对夫妇:增加了二人世界的时间,增进了夫妇的情感,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事业和对方。有一定经济基础后再生小孩,抚养的经济压力和孩子的成长条件都要好一些。 对个人: l、有利于学习和工作。2、有利于青年的身体健康。3、有利于家庭幸福。4、有利于子女的发育成长。 少生即要求已婚育龄妇女减少生育子女数。现代遗传科学证明,遗传因素对婴儿身心健康有着重大影响。提倡优生就是防止遗传疾病和先天畸形儿的出生。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这一规定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有先天遗传疾病婴儿的出生,以便生育身心健康和聪明智慧的下一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2f9d8fc75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