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 与法同行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早上好! 本周三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今天,国旗下讲话就讲“知法守法,与法同行”。中国有句老话“无规矩不成方圆”,那么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这个规矩就是“法”。国家大法《宪法》和与我们同学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大家有时间都该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精神,争做守法好公民。 同学们,其实,我们在杭州聋校这个美丽的大家庭中生活和学习,其实也有一种法在约束着我们,那就是学校的规章制度。值得高兴的是绝大多数同学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同学,但也有个别同学对学校的校纪校规视而不见,乱扔垃圾、沉迷网络,或因心情不好无故缺课,为一点小事情动手打架,就餐时对食堂工作人员不尊重等行为都属于违反学校校纪校规,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甚至处分。近年来,已经有数个同学因违纪行为接受相应的处分。而这种不文明行为也严重破坏了学校的校园人文环境,是极度可耻的。同学们,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你们年少气盛,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说话做事往往缺乏思考,不计后果,久而久之就可能从一开始的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社会公德,到触犯法律最后直至犯下刑事之罪。在这里,我给大家举几个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 1 第一个案例:就来讲一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我们发现有不少同学思想比较单纯,容易轻信他人,当然有时候也不排除爱慕虚荣之心,希望自己能穿得好,用得好,但又不肯付出努力,刻苦学习。这种心理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我校职高部的王同学平时学习不认真,见习时也不努力工作,以致被见习单位退回学校。同时他被犯罪团伙利用,以给同学买好吃的,带他到处去玩,说帮助介绍好工作等理由来校拐骗其他同学到外地加入非法团伙。幸好我们的三位同学头脑清醒,坚持不参加违法组织,并成功逃回杭州。近年来,下沙一直有一个外地的聋人犯罪团伙,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增强防范意识,不与陌生聋人聊天,发现异常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汇报。事实上在各地聋校几乎每一所聋校的教师,都曾多次被警方邀请去做手语翻译,我们学校的两位老师前段时间也曾被警方邀请协助侦破涉及聋人青少年犯罪的案件。请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学会明辨是非。 接下来还有一个有关你们同龄人的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一名中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同学不给,刘某便将同学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同学的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同学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自己手中,几次后,同学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们有的同学其 2 实很聪明,但他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和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老师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各种假期,什么游戏室、网吧等都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内容主要是为让同学们尽量多了解一些法律。“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3145e3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