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号案件查封标的物停止执行,解除对本案标的物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本案在执行中查封的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的权利人实际为申请人*****,由于被执行人一直租赁使用该不动产,在贵院执行查封该标的物之后申请人一直不知情,只是最近被执行人公司关门出现经营问题申请人才得知此事,现对本案提出执行异议如下: 一、在贵院查封本案标的物之前,申请人已经与本案的被执行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具体签订过程如下: 二、上述买卖合同申请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被执行人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被执行人均向申请人出具了收据,申请人也有相应的转账记录可以证明。 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了该不动产。在申请人购买了被执行人的上述执行标的之后,被执行人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承租使用该执行标的,所以在法院查封之前申请人已合法占有了该不动产,被执行人仅仅是作为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而已。 四、本案非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原因为******。 综上所述,申请人所提异议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其权利完全可以排除执行,所以请求法院支持申请人的执行异议。 申请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7d2f57bae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