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大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培训、考试和资格认证的基本准则标准,它由中国经济学会发布,应用于中国公民的中级经济师资格评定考核。 中级经济师大纲涉及四个方面内容:考试范围、参与考试者资格条件、考试分数构成及结果评定标准。在考试范围方面,大纲由总则和分规两部分组成,总则把中级经济师考试范围定为“经济理论基础”“宏观经济管理”“微观经济管理”“测算与财务管理”等四大板块,包含了七大具体考试方向,具体包括:经济思想概论、经济统计学、宏观经济管理学、计算机经济学、微观经济管理学、测算与财务管理学以及商业伦理学。同时,大纲明确了参加考试者的资格条件,包括具有相应学历、资历和工作能力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具有相同资格者。 考试分数构成及结果评定也做出规定。考试分数构成由国家设定,具体由实大、论大和模拟大三个部分组成。考试结果评定标准为:通过考试者需在各部分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达到总分小于等于90分的标准。总分达到规定分数线要求的参考考生,需在实大、论大和模拟大三个部分的成绩中至少达到两个部分的规定分数线要求。 中级经济师大纲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统一的培训、考试和认证标准,促进了全国中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认定水平的一致性,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新活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ab774bd1a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