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举措 作者:暂无 来源:《华东科技》 2016年第4期 近日,上海市政府为进一步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现推出10项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创新举措。 一、对接国家战略,创新服务模式,助力企业发展 (一)打好税收服务“国际牌” 以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重点,做大做强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和国际税务交流平台。 (二)试点内外贸税收征管“一体化” 对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贸易加工企业,非保税货物进入特殊监管区运作的,可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促进区内企业合理配置国内外市场资源,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助力企业创新创业。 二、加大扶持力度,减轻办税负担,激发企业活力 (三)实施减免税政策“清单制” 建立免审批的税收优惠政策自享清单制度,对列入清单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只要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即可在自主申报后直接享受。 (四)扩大增值税申报“月转季” 对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企业,凡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可由原来的按月申报转为按季申报。 三、完善政策配套,营造宽松环境,强化人才激励 (五)外籍人才免税补贴“免报备” 持有R字(人才)签证的外籍人员,在进行个人所得纳税申报时,对取得的免税补贴由事先报备,改为纳税人自行计算扣除免税额,税务机关事后抽查以吸引外籍人才落户、加快高端创新人力资源集聚。 (六)非货币投资等个税“分期缴” 对享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奖励等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在规定的5年期限内对应纳税额自主确定分期纳税计划,更好地释放激励创新人才的制度红利。 四、对接“互联网+”,线上线下互动,提升服务质效 (七)网络办税服务“贴身行” 对照纳税人多样化需求,实现服务渠道多元互补,做大做强网上办税服务厅,使得网络办税更贴近企业,更贴近生活,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要。 (八)电子发票应用范围“广覆盖” 以深入实施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为契机,有序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范围,有效助推“互联网+税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五、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流程管理,促进协作联动 (九)出口退税管理“无纸化” 在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管理框架体系下,对创新示范区和自贸区纳税人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均可按出口退税申报无纸化办理。 (十)长江经济带实现服务“互联通” 加强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税务机关的跨地域协作,增进科技创新政策资讯、办税事项和科技创新企业征信状况等动态信息的实时互联互通,实现区域内要素合理流动、产业分工协作,实现区域合作共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b2d1bd95afb770bf78a6529647d27284a733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