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派车单 用车部门 目的地 时 间 事 由 校领导 申请人 往返里程 同行人员 审批意见 派车类型 自备车 车 号 注:派车类型和车号由办公室填写,派车类型:公车、自备车、租车 公务用车自备车费用结算表 用车人 目的地 时 间 事 由 审核人 车 号 往返里程 补助金额 审批意见 注:审核、审批、报支必须附公务用车派车单及相关会议、活动通知 1.公务派车管理。学校公务派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登记、安排。原则上,两人以上出差参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或处理紧急公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申请派车;学校组织或参加重大集体活动,经校长批准方可申请派车。学校设立《公务派车登记簿》,详细记录:用车部门、申请人、目的地、往返里程、事由、批准人、同行人员和派车类型,并开具《公务用车派车单》 2.使用自备车的条件。自备车四项保险(车辆损失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必须保全保足,车辆按规定参加年检,车况良好。出差人员本人持有机动驾驶许可证(且驾龄满一年),符合公务派车管理规定的条件,与学校签有安全责任承诺书,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申请派车。 3.使用自备车补助标准。经批准使用自备车的补助标准为:1.80元/公里,学校财务人员依据《公务用车派车单》计算公务使用自备车补助,具体审批程序依照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但不得另行报支车船使用税、汽车年检费、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违章罚款等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bdc9f555b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