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云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云人社规〔2019〕2号)》文件精神,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注重对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引导会计人员全面掌握会计专业技能,熟练运用经济与管理、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不断提高专业判断能力和分析能力,不断提高职业操守,有效参与单位管理和经营决策。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如下: 评审高级会计师(副高级)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能够系统掌握和应用会计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有关会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能为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二)业务经历和工作业绩:具有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能够在本单位或本行业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起到带头作用。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为有效提高单位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独立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篇会计专业论文。 2.参与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不少于2个,并通过验收鉴定,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前瞻性的作用。 3.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参与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财会管理办法或制度创新至少2项。 达到上述规定相应评审条件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会计师职称: 1.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 2.获“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3.与上述条件相当,为本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cc892446ddb6f1aff00bed5b9f3f90f77c64d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