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收费标准规定 酒店收费标准规定 至:财务部 由:房务部 事宜:关于收费标准的申请 日期:20**-01-07 为了规范酒店的财务管理,统一控制,统一管理,现对房间的收费标准及其他杂项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房间的收费标准:(特殊情况除外) 1)退房时间为正午十二点。超过中午12:00但在18:00前退房的加收半天房费;超过下午18:00退房加收一天房费。 2)凌晨00:00至03:00来入住的客人到中午12:00退房为一天房费。 3)凌晨03:00后至07:00来入住的客人到下午18:00退房为一天房费。 4)早上07:00后来入住的的客人到次日中午12:00退房为一天房费。 5)钟点房:50元/小时。超过四个小时算半天房费;超过六个小时为一天房费。 2、其他杂项收费标准:(特殊情况除外) 1)加麻将和桌椅:80元/晚/间;加麻将桌椅50元/晚/间; 2)加床:80元/张/晚。 3)房间物品赔偿价:附表后。 房 务 部 总 经 理 感谢您的阅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d15b1ce82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