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商法概论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一)总论部分 30% (二)公司法部分 20% (三)保险法部分 10% (四)票据法部分 15% (五)证券法部分 15% (六)破产法部分 10%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5小题,占分比例30% 简答题: 5小题,占分比例30% 分析论述题:2小题,占分比例40%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一) 总论 1、商法概述 了解商法的特有原则、调整对象、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掌握当代中国商法体系。 2、商事主体 了解商主体的划分及类型。 掌握商法人、商个人、商合伙及商中间人与商辅助人等。 3、商事行为 了解商行为的特点、分类及法律意义等。 掌握一般商行为与特殊商行为的特点与意义。 4、商事登记 了解商事登记的概念、效力等。商事登记的种类与程序。掌握商事登记的监管。 5、商号与商事帐薄 了解商号的概念、种类。掌握商号权的原则与法律保护。 掌握商事帐薄的含义与编制义务。 6、了解商事帐薄的类型及内容。 (二)公司法 1、公司与公司法基础知识 了解公司与公司法的概念、特点。掌握公司人格、资本、章程及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点、设立及组织机构。 掌握国有独资公司的概述与特殊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 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设立及组织机构。 掌握股份与股票的概念、发行与转让等。 4、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了解公司变更的概念、原因。 掌握其内容、程序与方式等、公司的终止与清算的概念、程序、后果与意义等。 5、公司财务会计 了解概念、功能、内容等; 掌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规则(含义、顺序、公积金、公益金、股利支付等)。 6、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概述其含义、特点与法律地位;了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与清算。 (三)破产法 1、概述 了解破产制度与破产法、破产条件与案件管辖。 2、破产程序法 了解破产程序、破产宣告。 3、破产实体法 了解并掌握其基本制度 (含概述、取回权、破产债权、别除权、抵消权及追回权等)。 4、掌握破产犯罪及处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e6463d301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