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大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基础知识课程 课堂/小组讨论报告的基本要求及参考题目 一、课堂/小组讨论报告基本要求 1、课堂/小组讨论报告是由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后,由学生提交的书面报告。 2、计分的课堂/小组讨论报告一学期提交一份(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形式任选其一)。学生应当在教师组织下开展专题讨论,并在讨论后填写《课堂/小组讨论报告表》(后附)。讨论的主题可以采用新疆电大提供的参考题目,也可以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自定。 3、讨论报告应当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 4、辅导教师对讨论报告进行批阅并评分。 5、讨论报告的满分为10分。教师应当根据学生讨论时的发言情况、书面报告的内容、学生独立完成作业的情况等给予客观评分。 6、以下情况不能取得讨论报告的成绩; (1)抄袭他人讨论报告的; (2)由他人代写报告的; (3)报告语言不通,错误百出,拼凑成篇的; 7、报告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课堂/小组讨论报告表 学生姓名 讨论题目 讨论时间 讨论形式 参加人 讨论报告 学号 (注:如本表格不足可附页) 教师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6分 7分 8分 9分 10分 ( ) ( ) ( ) ( ) ( ) ( ) ( ) ( ) ( ) ( ) 教师签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ff0073c4a7302768e9939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