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公务员 1.省人民政府科员:综合科员、法律科员、统计科员、审计科员、研究科员、信息科员、行政科员、档案科员、公共关系科员、教研科员、经济科员等。 2.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员:科技信息科员、发展规划科员、经济研究科员、市场发展科员、培训科员等。 3.省教育厅科员:学校管理科员、学生工作科员、教材科员、教育市场科员等。 4.省体育厅科员:体育训练科员、体育组织科员、体育营销科员等。 5.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科员:外贸经济科员、企业投资科员、财务会计科员、税收科员等。 (二)地市级公务员 1.地市人民政府科员:综合科员、行政科员、经济科员、信息处理科员、档案科员、宣传科员、新闻科员、投资科员等。 2.地市教育厅科员:教育督导科员、教育计划科员、教学科员、学校科学科员、学生管理科员、课程开发科员等。 3.地市体育厅科员:体育训练科员、体育管理科员、体育推广科员等。 4.地市统计局科员:统计报表科员、统计信息科员、统计监测科员、统计分析科员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bb81395b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