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潍坊市奥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丰华路南首西侧 乙方: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城县农机机械制造园区 本着真诚互信、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拖拉机组装生产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坚持优势互补、互信互利,深度合作的原则,以提高市场竞争力,谋求共同发展为目标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甲乙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具体协议的基础。双方应务实高效,共同努力,将协议内容落到实处。 第二条:合作内容 (一)产品生产 1、甲方将拖拉机产品的相关零部件提供给乙方,委托乙方组装生产;乙方在受甲方委托组装产品期间,根据生产进度需要,甲方及时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跟踪检查。 2、甲方通过对乙方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将在乙方投资1,300.00万元建立拖拉机整机生产线,并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和相关许可,或者许可乙方使用自己的商标。 (三)管理合作 1 1、为共同提高,取长补短,甲乙双方在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2、甲乙双方各设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安排双方交流与合作事宜。 3、乙方每年至少一次派员工到甲方学习,甲方负责组织接待和安排学习日程等工作,期间发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应真诚相待,信守承诺,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履行本协议。 (二)未经双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的名义进行商务活动,或擅自以对方的名义对外做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双方合作协议以外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各自对其产品和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四)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真实可靠性,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保密规定 任何一方对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商业秘密,包括对方的技术资料、财务状况、产品价格、客户资料等,在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尚未经对方自行公开而成为公众信息的前提下,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c90b58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