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符合的年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达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登记。 年龄以身份证上登记的信息为准。因此,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1、女友户口是在你的原籍或者驻地外,是按男22周岁、女20周岁。 个别部队要求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各部队不一样 2、女友户口在你的驻地,按《进一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新规定是男28周岁、女26周岁。此规定只要求军人一方,配偶按婚姻法规定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b4dcf7ce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