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小学新生入学应在1个月内注册学籍 佚 名 【期刊名称】《基础教育论坛》 【年(卷),期】2015(000)0Z2 【摘 要】<正>教育部办公厅近期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小学新生和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学校在中小学学籍系统和中职学生系统中利用相关功能导入新生名单、接续学籍、补录新生其他信息、审核学籍档案,完成新生注册。小学须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为其注册学籍,中职须在新生入学20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晚于2015年11月20日)为其注册学籍。 【总页数】1页(P11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473.3 【相关文献】 1.教育部就出台《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暨建设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答记者问 [J], 2.教育部:未建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应及时补建学籍 [J], 《中国教育报》 3.教育部:小学新生入学应在1个月内注册学籍 [J], 人民网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 [J], 5.电子学籍:保障教育公平——教育部就《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d25fae1a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