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持续巩固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确保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平安、有序返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压实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为教职工上班和学生返校做好充分准备和有效地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校内传染病疫情发生。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定疫情防控制度。各学校要科学制定“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分工应有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后勤保障、教学管理等基本内容,确保责任到人。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确保措施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评估到位、应急预案到位。 (二)加强师生员工健康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与技能信息推送给学生和家长。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对留守儿童、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要逐一落实关爱帮扶措施,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支持帮助。 (三)落实假期前后疫情防控要求。放假前,要开展假期出行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家长选择省内就近出行,避免去往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去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放假期间,所有师生要通过疫情智控平台上报个人健康情况及假期行动轨迹,平台发出的预警提示,要及时回应处理。返校时,坚持入校登记制度,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监测体温。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返校后,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做好师生健康检测。对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教职工,学校要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引导抓紧预约接种,对由于身体原因暂不适合接种的教职工暂缓接种。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关注疫情变化遵守处置流程。教职员工或学生在家中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后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学生家长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和校卫生室,通知学校医务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并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未设置卫生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并做好登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f5abd0bf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