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发与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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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与承包人)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在 工程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同意,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发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汇总重要危险源、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参加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员是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违规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驾驶、电气、焊接、起重、高空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发现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监管责任。

6.加强施工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种运输机械等需按划定运输路线行驶。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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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1.建立主要危险源备案制度,要明确潜在隐患、防范措施和落实责任人。

12.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它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该合同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各执一份,监督部门一份。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

监督部门(盖章)

代表人(或监督人)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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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23a2176f8d6195f312b3169a45177232e60e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