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和精神活动过程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的总称,即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 从关系的双方来讲,社会关系包括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一般还包括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群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这里群体的范畴,小到民间组织,大到国家政党。这里的国家在实质上是一方领土之社会,即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就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个人与世界的关系就是个人与全社会之间的关系。 从关系的领域来看,社会关系的涉及面众多,主要的关系有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此外,宗教、军事等也是社会关系体现的重要领域。 随着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日益深入和扩展,历史地形成了复杂多样的、多种层次的社会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地揭示了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从属关系,据此将社会关系分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两种基本的类别。物质关系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不依人们的意识和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联系,思想关系是通过人们的意识形成的关系,它是物质关系的反映(见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对社会关系还可以从其他一些角度进行分类:①从社会关系的主体和范围,可以划分为个人之间的关系,群体、阶级、民族内部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国内和国际关系等;②从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可以划分为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道德关系、宗教关系等等;③从社会关系包含的矛盾性质,可以把社会关系划分为对抗性关系和非对抗性关系。对抗性关系是涉及双方利益根本对立、往往要靠强制手段来维系或解决的矛盾关系,通常指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关系、敌我之间的关系。非对抗性关系是涉及双方根本利益一致,可以通过批评、说服、调整的方法去解决的矛盾关系,通常指人民内部的关系。 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社会关系系统,即社会形态。在这种系统中,诸种社会关系不是杂乱无章的堆积,而是具有一定的秩序与规律的有机整体。其中生产关系构成经济基础,反映经济基础的要求和特点的各种思想关系是上层建筑。不同的社会关系之间,存在着从属、包含、相互渗透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它们各自居于一定的地位,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物质关系决定思想关系,思想关系又反作用于物质关系。社会关系整体系统决定和制约着作为这一系统构成部分的各个社会关系,各个社会关系也对整体系统起着一定的影响作用,特别是占据主要地位的社会关系对整体系统的性质和发展、对其他社会关系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一般说来,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整个社会关系系统以及其他个别社会关系的性质。在剥削阶级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对抗性的社会关系居于主要地位,社会关系系统的性质就是对抗性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的社会关系居于主要地位,社会关系系统的性质就是非对抗性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29e88d5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8127d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