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条件: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利代理)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助理研究员(中级)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报本专业评委会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业务能力要求 申报人需具备以下业务能力: 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了解相关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和规则;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专业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培养和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三)学历和资历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四)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从2017年1月1日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 (五)专业知识 申报人需具备以下专业能力之一: 1、比较系统地了解专利代理业务知识,准确掌握专利申请文书各项要求,具有一定独立撰写、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回复审查意见的工作经验; 2、从事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3、熟悉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中的专利信息分析工作,能够独立完成从立项到研发全过程的专利信息挖掘、检索、分析工作; 4、比较系统地了解商标(含地理标志)代理业务知识,准确掌握商标申请文书各项要求,具有一定独立撰写、修改商标申请文件、回复审查意见的工作能力; 5、从事企事业单位商标(含地理标志)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32f5b9631687e21af45b307e87101f69f31fb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