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 备案提交的相关材料目录 备案的承诺单位全称: 项目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 证明材料所在页数 备注 1、单位申请书,2、单位基本情况简介,3、单位教学及网站相关 管理制度,4、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5、企业法人具有省级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现代远程教育办学资格的批准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6、高等院校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证明;7、参与5个以上省、市、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合作项目的合同或用户中标(合作)通知书复印件。 资质8、建有拥有独立域名的远程教育网站,如果用于本次备案的网站为自主开发的,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果利用第三方 条件 产品,则必须具有产品开发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和保修证明。 9、以前年度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备案:(1)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培训业务;(2)以会计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3)以会计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4)恶意竞争,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的;(5)不服从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6)学员投诉较多,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7)泄露学员个人身份信息的;(8)参与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建设的;(9)与继续教育平台供应商有私下交易的;(10)财政部门责令暂停培训整改后再次违反相关规定的。 师资授课教师不少于50名;提供10个会计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10、单位须拥有稳定的、具有丰富网络教学经验的师资团队, (职务)授课老师简介、联络方式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评聘结要求 合的需提供聘书复印件。 11、各类课程(件)涵盖国家及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 课程12、单位需具备较强的课程研发能力,可独立开发会计领域各层次继续教育实务网络课程,近三年具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要求 会计类课程,金融、税法、经济法类、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 会计类相关在线课程数量不得低于300门,累计课时不低于1000学时。会计类专业课程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13、近三年,每年新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不得低于 30门,每年新增课时不得低于120学时。 14、学员登录。具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功能,根据吉林省财政厅的要求及时做好会计人员信息的匹配认证及更新工作。 15、报名缴费。能够提供微信、支付宝、银行汇款等网上支付 和缴费方式,并提供发票。 16、网上选课听课。能够智能方便为学员提供选课参考,检索知识结构,精准定位学习坐标。具备APP等多种学习方式及效果,包括三分屏、全屏幕高清、移动设备等,保证在不同网络带宽和终端及任何网络环境下流畅地进行网上学习,为学员提供丰富、全面、系统、便捷的学习服务。通过网站向学员提供最新会计行业信息、政策法规等查询服务。 功能17、打印合格证明。可以根据学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对达到要求的可 以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要求 18、教学管理。教学系统可以随时登陆继续教育页面进行学习,课件可以不计时回放、自动记录的培训时间及内容,可以按继续教育年度时间段、学时段、学分段、地区段、学员姓 名、身份证号等实时查询每门课程的学习进度以及详细的完成情况。 19、在线互动、考核(考试)及答疑。具备在线互动、考核(考试)和答疑系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互动、考核(考试),并能随时解答会计人员学习过程中的疑问。 20、课程(件)教师、教学评价。培训网站建立学员评价体系,学员能够对课程(件)、授课教师及教学安排进行评价。 21、汇总统计功能。对全省按市县每年度继续教育报名、缴费、听课、已完成人数、未完成人数进行相关统计汇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4ccd1c887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