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地理图说天下广东怪婚俗新娘携剪刀入洞房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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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怪婚俗 新娘携剪刀入洞房

重行花烛——儿子女婿迎接“新娘”

广州尚有一种很有意思的奇特风俗,即若老夫妻结婚满60年时,再举行一次婚礼,俗称“重行花烛”,又称“再行金婚”。但该习俗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有资格“重行”,除结婚满60年这个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妻子原配;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女、外孙须齐全;老夫妻身体硬朗;家庭经济宽裕。因此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实在不多,所以显得特别珍贵,其礼仪办得比初婚还要隆重。



重行婚礼前,老太太先回娘家小住数日。到重行婚礼那天,老太太如新娘一样打扮,头戴凤冠,身穿大红褂,从娘家坐花轿到达夫家时,出门迎接的不是“新郎”,而是儿子和女婿。老夫妻拜过天地、祖宗后,再行坐席,两老面朝大门,坐在两张八仙椅上。此时堂前鼓乐高奏,喜炮齐鸣,儿、媳、女、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上堂叩拜。最后由孙子、孙女送两老进“洞房”。 疍家婚——租用大花船拜天地

广州市荔湾区西部、南部均为珠江流域,临江的岸边和沙基涌、如意坊、坦尾一带聚集了不少水上居民(俗称疍家),约有万余人。水上居民长年累月泛舟江河,以捕鱼捞虾、贩盐为生,因生活居住环境不同,加上在旧社会疍家是受陆上人歧视的,如到陆上不准穿鞋等,所以他们的婚俗也是不尽相同,一般不与陆上居民通婚,只在内部进行婚嫁,仪式也没有陆上婚俗繁琐。婚配一般仍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女待闺字中,可于艇尾置一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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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看中后,遣媒说合。迎娶之日,男家用花艇,沿途打伞、撒米,到达时由“好命婆”(即婚姻、家庭美满的妇女)将新娘背到男方花艇上。 公鸡代婚——替未归新郎拜堂成亲

广州是著名的侨乡,明清以来侨居海外的广东人尤其是男性人口不断增多,但这些人到了结婚年龄,又多希望在故乡寻找配偶,以方便照顾家中年迈的父母。他们多由父母作主,在家乡物色一中意女子,然后按照婚礼所有程序进行。若新郎不能归来,则整个过程全部由公鸡来代替新郎,即用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成婚。

婚礼当晚,公鸡还要绑在新房中与新娘共度良宵,直到次日凌晨才能将公鸡捧走。若婚后丈夫仍多年未归,妻子则可领养一个男孩作后嗣,俗称“螟蛉子”。这种婚姻是非常可悲的,是封建和贫穷的产物。 自梳女——梳髻后从此不谈婚嫁

在旧社会,未婚少女束辫,婚期始结髻。自梳女则通过一种特定仪式,自行易辫而髻,以表示决心不嫁,独身终老,称之为“自梳”或“梳起”。此俗在1925年到1935年期间最为盛行,直至解放后五六十年代,许多村还保留有由自梳女共同筹款兴建共同居住的“妹仔屋”和“姑婆屋”。至今吉山村还有一个自梳女,棠下村有两个。“梳起”等同于出嫁,但程序简单得多。棠下村的风俗是:

第一步,选择良辰吉日。当日,“女子”一早便离家,由两三个姐妹陪同,去到东圃万里亭(码头),有的人到广州长堤,租用一只小艇,划到珠江河心,由姐妹帮忙梳髻,然后鸣放鞭炮。

第二步,担酒回门。酒担内有松糕两盆,煎堆若干,猪肉、鲮鱼、烧酒、生果等,要为弟妹每人买一条长裤,为嫂嫂每人买一条长裙。父母兄弟侄儿侄女在门口恭迎。自梳女送上酒担礼物,拜完祖先后,还要给弟侄儿侄女们派红包。

第三步,宴请亲人。晚上还要摆酒席。宴请亲人和族中父老,宣布“梳起”,从此再不谈婚论嫁。以后逢年过节,自梳女也要像出嫁女一样,给家中送礼,给晚辈派利市。 不落家——三朝回门后不返夫家

所谓“不落家”也是自梳女的一种形式,女性为了自梳独身,但又无法拒绝父母,只好采取婚后不落夫家的做法。

结婚仪式与正常婚姻一样,但新婚之夜绝不与新郎同床,出嫁之夜,穿着由自梳姐妹们特制的防卫衣服,并自带剪刀自卫,以防止新郎暴力同房。“不落家”妇女在夫家住满三朝后,回门后就不返回夫家,但其在夫家仍是主妇名分。遇到夫家出现红白喜事,妇女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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