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12年方案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1346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4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方案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根底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管理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效劳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效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成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成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成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成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成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达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程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欢送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yz.chsi 〕,于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 五、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2011年9月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效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教育网地址 //:yz.chsi 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2.现场确认日期:2011年11月10日-14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证明〕,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缴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假设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当责任。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见教育部公告。 3.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中国史、世界史、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资产评估〔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专业根底、397-法硕联考专业根底〔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根底〔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根底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我校将在湘潭大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578f6e0c081e53a580216fc700abb68a882ad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