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甲林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有机标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严格执行国标GB/T1963.4-2011的规定,对甲林牌有机产品各过程的标识作出规定,为了防止不同产品的混用,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生产部负责产品有机标识归口管理。 2.2 生产部负责成品、原料状态标识的归口管理。 2.3 生产部负责库存有机大米、包装物料的标识和记录,保证可追溯性。 3 内容 1、产品标识 3.1. 进公司产品由质检部验证其质量满足要求后方可入库,以检验报告和货物保管卡为标识。 3.2 生产车间从仓库领取食品时,应详细记录食品的堆位、品名、领料日期及数量(包数/吨数等)。 3.3 半成品生产过程应做好每道工序必要记录及以包装袋为标识。 3.4 加工完毕的产品经检验合格,以成品包装袋包装为标识。 3.5 购进原料、半成品、加工后产品的标识,未经检验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涂改或损坏。 3.6 各相关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负责对所有标识的维护。 3.7 甲林有机大米标识必须符合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的图形与颜色的要求 3.8 甲林有机大米在“有机转换”期间,应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或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 3.9甲林有机大米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根据产品的特性,采取粘贴或印刷等方式直接加施 在产品或产品的最小包装上。 3.10印制的甲林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应当清楚、明显。 3.11 印制在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材料上的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可以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3.12标识中的文字、图形或符号等应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范。文字、图形、 符号的颜色与背景色或底色应为对比色。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5f14c9875232f60ddccda38376baf1ffd4fe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