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注射法的实训报告 一、肌肉注射,将药液通过注射器注入肌肉组织内,通常为了治病。 1.适用于: (1)不宜或不能做静脉注射。 (2)要求比皮下注射更迅速发生疗效时。 (3)注射刺激性较强或药量较大的药物时。 2.吸收途径:药品溶于组织液后,进入毛细血管网再汇入静脉,或者直接进入小静脉,或者进入淋巴液再汇入大静脉,随静脉血入右心房,再入右心室,经肺循环后回到左心房,再左心室,进入体循环,到达肝脏,代谢出活性成分,再随血流达到全身或病灶。 若不需代谢即有活性,就不需进入肝脏就能直接到全身。 二、皮下注射,将药液注入皮下组织。 适用于: (1)需迅速达到药效、不能或不宜经口服给药时采用。 如胰岛素口服在胃肠内易被消化酶破坏,失去作用,而皮下注射迅速被吸收。 (2)局部麻醉用药或术前供药。 (3)预防接种。 三、静脉注射,把血液、药液、营养液等液体物质直接注射到静脉中。 静脉注射可分短暂性与连续性,短暂性的静脉注射多以针筒直接注入静脉,即一般常见的“打针”;连续性的静脉注射则以静脉滴注实施,俗称“点滴”。 适用于:(1)药物不宜口服、皮下或肌肉注射,需迅速发生药效时,可采用静脉注射或静脉输液法。 (2)药物因浓度高、刺激性大、量多而不宜采取其它注射方法。 (3)作诊断、试验检查时,由静脉注入药物,如为肝、肾、胆囊等x线摄片。 (4)输液和输血。 (5)用于静脉营养治疗。 四、皮内注射,将药液注射于表皮与真皮之间的方法。 主要用于皮肤过敏试验、预防接种及局部麻醉的先驱步骤。 (1)该注射法不可使用碘酊、碘伏消毒,以免影响对局部反应的观察。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药物过敏试验者,注射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用药史、过敏史、家族遗传史,如有过敏史,则不可对有过敏的药物进行皮试。 (3)做药物过敏试验者,事先准备好急救药品,防止意外发生。 (4)进针角度不宜过大,避免将药液注入皮下,影响结果的判断和观察。 通过2个月的学习,顺利通过了培训基地的所有考核项目,获得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专科护士培训班结业证书和省卫生厅颁发的省专科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巴德公司血管通道学院的国际PICC证书。 专科护士的培训不仅让我收获了丰富的专科理论知识,在实践技能方面也有很大的提升,开拓了我们对高等级医院护理工作模式的视野,使我对专科护士的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 在此期间,我认识了全国近三十家医院的护理精英和培训基地的优秀带教老师,她们都来自临床护理一线,对护理工作有很深的造诣。 培训中,大家借助这个平台,进行广泛的交流和探讨,分享成功的经验和学习心得,讨论平时工作中的困惑,在互相学习的同时相互交流各医院在护理专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79a74b8a3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