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软件考勤管理规定 “钉钉”软件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的考勤、汇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创新科学管理,推行无纸化办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公司指定人员,具体为总经办、各部门总监、经理、主管、专员。 二、使用原则:在继续沿用《考勤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将指纹打卡考勤和钉钉管理软件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考勤管理; 公司本部人员及销售人员回差期间实行指纹打卡,出差的销售人员和外勤人员实行钉钉软件打卡考勤; 同时,将相关人员的日报、周报、月报工作从微信/书面转移到钉钉管理软件进行。 三、管理模块:公司决定暂使用“钉钉”软件的考勤打卡、签到和日报三个模块,如增加管理模块,再另行通知。 四、“考勤打卡”要求及使用方法: 1、营销部或外勤员工均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凡工作日上下班均须打卡,一日两次(即上午上班打卡一次(8:30前),下午下班打卡一次(17:30后)),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定位”-“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考勤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4、注意事项:工作时间离开设定的常驻办公地点(市内公务或长途出差),离开常驻地点的打卡为外勤,如提前无市内公务(微信或短信请示)或长途出差(书面审批)的审批为异常,反之则正常。外勤打卡以到达出发车站或办事目的地打卡考勤为准,在家考勤打卡的不能作为考勤依据。 5、管理方法(1)部门负责人可随时查看部门内员工的打卡情况,公司领导可随时查看全体员工的打卡情况。 (2)查看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统计”-“团队考勤”,或点击“导出考勤报表”。 五、“签到”要求及使用方法: 1、适用范围:凡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须签到。 2、因公外出:工作时间离开设定的常驻办公地点(市内公务或长途出差),每到达一处办事目的地,需“签到”一次,并需注明所办事项(拜访客户或其他事务)。 3、除以上情形外,其余工作期间不需要签到; 请(休)假期间不必签到。 4、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后:①在“备注”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 ②同时,亦可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着标注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拍摄此项不强制执行)。 5、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签到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足迹”。 6、管理方法: 1 (1)部门负责人可随时查看部门内员工的签到情况,公司领导可随时查看全体员工的签到情况。 (2)查看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足迹”-可选择范围和日期。 六、“日报”要求及使用方法: 1、工作日每天晚上10点前,须进行日工作汇报。 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日报”(填写“今日完成的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需协调的工作”等信息,填写好后选择发送主体)。 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的工作日志,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日志”-“看日志”-即可查看日报。 4、管理方法(1)部门负责人可随时查看部门内员工的“日报”情况,公司领导可随时查看全体员工的“日报”情况。 (2)查看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日志”-“统计”-即可查看日报提交情况。 七、“周报”要求及使用方法: 1、每周六晚10点前,须提交上周工作总结和本周工作计划。 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周报”(填写“本周完成的工作”、“本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需协调与帮助”等信息,填写好后选择发送给部门主管及抄送给相关领导)。 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考勤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周报”-“点击右上角三点”-“更多”-“看所有日志”-即可查看之前的周报。 4、管理方法(1)部门负责人可随时查看部门内员工的“周报”情况,公司领导可随时查看全体员工的“周报”情况。 (2)查看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周报”-“统计”-即可查看周报提交情况。 八、考勤由行政人事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从重处理。 九、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督促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包庇或纵容不按规定的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十、原纸质填报的《出差申请单》、《请假/调休单》等审批继续进行纸质文件审批,《出差申请》、《请假/调休》特殊情况可在钉钉软件向领导提出申请,批复同意可执行。 十一、考核1、缺勤考核:根据“钉钉”管理软件导出的每月考勤报表,依照《员工手册》及《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行政人事部在员工的当月薪资中考核扣款。 2、日报不按规定填报或不报的,考核100元/次。 3、周报、月报不按规定填报或不报的,考核200元/次。 十二、本规定与公司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试行。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职务报告类型汇报对象抄送对象总监级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副总总经理、董事长经理级日报、周报、月报、年报总监副总、总经理、董事长主管级日报、周报、月报、年报经理总监、副总、总经理专员级日报、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8ce9d3221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