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学生学习规程 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培养专门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 延安大学是国家教委批准举办函授、夜大学教育的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和《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的要求,我校函授、夜大学教学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我校函授、夜大学教学过程由自学、面授、作业、答疑辅导、实验(社会实践)、考核、毕业论文等环节组成。为使函授、夜大学学生自觉按照函授、夜大学学习规定完成学业,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自学 1、自学是成人教育特别是函授教育教学的基本形式,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基础环节,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课程辅导纲要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自学。自学主要是依靠个人独立钻研,或就近组织自学小组,定期组织助学活动。 2、自学要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辅导纲要规定的要求进行。每个学生应制定自学计划,坚持经常的、有计划的自学,力戒“平时不学,考前突击”现象。函授学生平均每周自学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3、自学的主要内容是教材、辅导材料和指定的参考书。自学的要求是:按照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或辅导纲要)的要求,系统地、深入地学习和钻研教材内容,认真阅读指定的参考资料,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必备的基本技能。 4、自学须在反复阅读教材和辅导材料的基础上,对每章的复习题进行深入地思考,并写出简要的自学笔记,以加深理解与记忆,巩固所学内容。 5、要掌握科学的自学方法,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断增强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 二、面授 1、面授是函授、夜大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指导学生自学教材,帮助学生掌握课程体系结构,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和理解教材内容,启发学生思考问题。面授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协调安排,教学实施由各院具体负责。 2、面授是在学生自学教材基础上的重要讲授。面授在方法上应注意“三结合”;讲授与辅导结合,讲授与训练结合,讲授与考核结合;在内容上要注意在系统讲授的前提下,突出重点、难点;在效果上应注意理论与实际结合。 3、函授教育面授时数一般上全日制高校同层次专业授课总学时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夜大学教育面授为百分之六十至七十左右。函授教育每年在寒、暑假期间集中安排面授,夜大学教育每周安排三至四个半天或二整天时间上课。 4、学员要认真参加面授活动。要做到有准备、有目的地听课。听课时,要集中精力,记好课堂笔记。听课后,要及时复习,认真完成作业,进一步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5、学生在面授期间,应遵守学校和函授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不参加面授时数达到面授总时数二分之一以上者,相应课程应予重修。 三、答疑辅导 1、答疑辅导是教师帮助学生及时解决自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教学指导活动。辅导:一是进行方法引导,二是指定各阶段学习重点,三是释疑解难。 2、集体辅导有二种方式:一种是面授期间进行辅导,一般由主讲教师或辅导教师辅导;一种是非面授期间通过辅导材料和音像教材进行辅导。 3、个别辅导一般由学生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师请教。个别性问题由教师函复解答,普遍性问题由教师在面授期间统一辅导或由辅导教师集中辅导。 四、作业 1、作业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作业批改是检查函授生自学质量、自学进度及理解掌握所学知识程度的重要方式。因此,学生应该按时认真独立完成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各科作业。 2、学生作业成绩的评定按《延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业管理办法》进行。作业、实验报告缺交者,或抄袭他人作业者,任课教师应令其补做或重做,不做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 五、实验(社会实践) 1、实验是帮助学生巩固和验证所学知识,深入具体地理解所学理论,接受实际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2、凡理、工科及医学教学计划中列有实验的课程,学生都必须按实验要求,认真参加。 3、文科的社会实践活动,应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宗旨,让学生到社会实践中去接受多方面的教育,了解国情民情,增长实际工作的才干。社会实践活动的方式应视专业教学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应按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参加。 六、考核 1、考核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优劣、巩固学习成果的重要方法,是学校检查、评估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 2、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类,凡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教师必须进行严格的考核。 3、函授教育考试时间安排在每次面授期末进行。夜大学教育考试时间安排在学期结束前进行。 4、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向所在学院申请缓考,经学院领导审核,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缓期考试,否则作旷考论处。 5、学生成绩考核,按学生成绩考核办法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2a57c9a1c7aa00b52acb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