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机电话号码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管理、整合电话资源,满足办公通讯需要,制定本单位电话号码分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作为以后本单位电话管理之依据。 第二条 信息管理科为系统电话管理单位,负责电话号码分配管理及电话语音线路、交换设备的维护。 第三条 电话号码使用范围包括监狱机关各科室、各监区办公室、企业各部门,各生产车间、服刑人员亲情电话等。 依中国电信安徽分公司合肥分公司分配给本单位的电话号码范围为: 电话号码由8位组成 本监狱电话号码前置号为 本监狱电话号码段为,共 个电话号码。 第四条 为便于管理及记忆,本办法尽量采用与监区顺序号、车间顺序号顺序相对应,节省号码资源的原则进行分配如下: 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办公室、政工口座机电话号码范围为:— ; 改造口、后勤机关电话座机电话号码范围为:; 公司五部一室电话座机电话号码范围为:; 后勤水电维护、配电房等座机号码范围为:各监区座机号码范围为:。 第五条 关于几个特别号码的说明 作为销售科传真,作为机要秘书密传机号,作为机要秘书传真号。 第六条 余号申请 单位未使用的电话号码由备留发展,若有单位、个人需要申请使用座机电话号码时,填具座机电话号码申请表,经领导签章后交信息管理科,根据余留号码配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db4f2377232f60dccca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