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二手电动车转让合同协议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二手电动自行车转让协议书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 型号电动自行车(发动机号: ,车架号: ,SN号: )于 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1、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2、该电动自行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非质量问题(人为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3、该电动自行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4、该电动自行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5、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6、在交易达成后十日内,乙方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质量有严重问题时,比如电池耗损过大,不能达到目标续航里程;电动机机械故障等,与甲方沟通,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全部合同购车款。 7、在交易时甲方必须解除与原车的绑定关系(包括APP绑定),并永久不能再与该车绑定。 8、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物品清单: □白色都市版小牛U1车 □购车有效,正规的发票 □产品合格证 □原装电池及原装充电器 □车钥匙及遥控器 □产品说明书 □快速安装使用说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bbf1bc245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