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把它作为简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层次,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在包含的核心价值观的提炼。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层次的核心价值观在国家与个人之间。以前我们把这一中间地带称之为“集体”。然而,在现代意义上,准确反映这一层面的社会形态,应当称之为“社会”。把这一层面的价值诉求提升到核心层面,表明了我们党的理论勇气和智慧。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层次主要是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它从个人的政治道德、职业道德以及个人的德性品格这样几个方面,强调了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应当具有的核心道德价值。 二、相互关系 “三个倡导”之间是内在融贯的统一体,维护社会的和谐有序运行,哪一层次的核心价值观都不可或缺。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说到底,是亿万人民的幸福之所在。有了国家的强盛,才有全体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有了社会主义的高度民主政治,才可真正保障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 然而,这一核心价值观所表达的理想追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要通过市场、通过市民社会的发育来实现,因此,自由、平等、公正与法治的核心价值观,就有着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最后,一个现代富强民主的中国,也必然是一个文明和谐的中国,一个公正秩序与法治的中国,而要实现文明、和谐与法治秩序,也离不开道德个体的支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bcd79da7d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