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法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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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法制工作总结



2005年某公安局法制工作在省厅和市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在市局法制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打基础,树形象,上台阶,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中心工作和执法实践,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活动,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狠抓执法长效机制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制工作任务。现将我们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办理案件情况分局现有十个执法单位,执法民警58人,法制民警2人,基层法制员10人。基层法制员均由各单位主抓案件质量的所长或副所长兼任。2005年度,全分局共裁决105人、其中治安拘留50人,治安罚款53人,治安警告12人,刑事拘55人,取保候审12人,监视居住6人,提请批捕50人,批准逮捕36人,移送起诉5125案,取保候审移送起诉7人,退查11人,劳动教养一案一人。刑拘转处率79.5批捕率92.5,移送起诉率100,退查率5,取保监居转捕诉劳71,不批捕33人,行政复议被撤销1起。二、分局采取的主要措施:(一)以执法统揽全局,把公安法制建设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全面构建“大法制工程”。执法是公安职能的核心,群众看公安,关键在办案。要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必须树立起“以执法工作统揽全局”的意识,把抓队伍、抓业务和抓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构建“大执法工程”。 年初分局班子成员就达成了共识,专题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提出全年执法质量务必须达到优秀等次的目标。规定各科、所、队长是部门法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全警动员,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分析疏理、主动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决心逐项整改,从上到下真正把法制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统一思想认识,夯实


执法基础。要把法律素质的高低、执法工作的优劣作为考核部门与民警工作的主要依据,在全局上下形成讲法制、重法制的良好氛围,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每一个民警的自觉行为。 为了保证对执法工作的长抓不懈,我分局将法制工作作为民警等级化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每月法制部门对各单位个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列出排名,打出分值,作为当月各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执法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该季度各单位执法状况,分析存在的执法问题,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执法难题;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每个执法单位的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目前,我局法制部门的职责由过去案件审核、执法培训、执法检查、复议应诉扩展到公安法制协调、对基层办案过程实施现场检查指导、执法监督、执法预警、分析通报和法律服务等多项内容,对全力构建“大法制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深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抓好法制工作的着力点。执法监督是法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督的深度和力度如何是衡量法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执法监督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我们出台了《某公安局内部执法监督暂行规

定》,继续完善了《某公安局执法质量千分制和百分制》,建立统一规范的法律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明晰执法责任,分别建立起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垂直连结、责任连带的领导责任机制和执法责任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执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执法活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执法活动的具体责任人,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负责,承担过错责任;案件审核审批人对所审核审批的案件承担过错责任;执法监督人员负责对全局所有执法活动的监督,承担监督不力的过错责任。通过各层级执法责任的落实,各环节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能,不断推进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抓好案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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