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吴中复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吴中复,字仲庶,兴国永兴人。父仲举,仕李煜为池阳令。曹彬平江南,仲举尝杀彬所招使者。城陷,彬执之,仲举曰:“世禄李氏,国亡而死,职也。”彬义而不杀。 中复进士及第,知峨眉县。边夷民事淫祠太盛,中复悉废之。廉于居官,代还,不载一物。通判潭州,御史中丞孙抃荐为监察御史,初不相识也。或问之,抃曰:“昔人耻为呈身御史,今岂有识面台官耶?”迁殿中侍御史。弹宰相梁适,仁宗曰:“马遵亦言之矣。”且问中复曰:“唐自天宝后治乱分,何也?”中复历引姚、宋、九龄、林甫、国忠用舍以对。适罢,中复亦通判虔州,未至,复还台。 富弼主李仲昌开六漯河,内臣刘恢密告所断冈与国姓上名同,贾昌朝阴助之,欲以摇弼。诏中复往治,促行甚急。中复言:“狱起奸臣,非盛世所宜有。”驰至,较其名,乃赵征村也,亦无冈势,狱以故得止。又弹宰相刘沆,沆罢。改右司谏,同知谏院。迁御史知杂事、户部副使,擢天章阁待制,知泽州、瀛州,移河东都转运使,进龙图阁直学士、知江宁府。邮兵苦巡辖官苛刻,絷而鞭之。狱具,法不至死,中复以便宜戮首恶,流其余,入奏为令。历成德军、成都府、永兴军。 河北行青苗法,使者至,将先下州县。中复檄之曰:“敛散自有期,今先事扰之,何也?”拒不听,且以报。安抚司韩琦方疏谏青苗,录其语以上。熙宁并省郡邑,以永康为县,中复言:“永康控威、茂,不可废。”其后因夷竟复之。 关内大旱,民多流亡。中复请加赈恤,执政恶之,遣使往视,谓为不实,削一阶,提举玉隆观。起知荆南,坐过用公使酒,免。卒,年六十八。中复乐易简约,好周人之急,士大夫称之。 译文: 吴中复,字仲庶,兴国永兴人。父亲仲举,为南唐李煜做官,为池阳令。曹彬平定江南,吴仲举曾经杀死曹彬所招的使者。城被攻陷,曹彬逮捕了吴仲举,仲举说:“我家世世代代吃李氏的俸禄,国亡我死,这是我的职责。”曹彬认为他是忠义之士没有杀死他。 吴中复进士及第,主持掌管峨眉县。边疆百姓滥建祠庙的现象太过兴盛,吴中复全部废除了。他在官位上清廉,重新被调回朝廷任职时,不载回一件物品。在潭州做通判,御史中丞孙抃推荐他为监察御史,最初两人不相识。有人问他,孙抃说:“过去人们以成为自荐求仕的御史为耻,现在难道有徇私荐人的吗?”吴中复升任殿中侍御史。弹劾宰相梁适,仁宗说:“马遵也说了这件事。”并且问吴中复说:“唐朝自天宝后乱治分合,为什么呢?”吴中复逐个引用姚崇、宋璟、张九龄、李林甫、杨国忠任免的事来回答。到任职结束,中复又做虔州通判,还未到任,又回到御史台。 富弼主李仲昌开六漯河,太监刘恢密告所管理的山冈与国姓上名字相同,贾昌朝暗中帮助他,想要动摇富弼的地位。皇上下诏让中复前往治理,催促行程十分着急。中复说:“冤案(一定)由奸臣兴起,这不是太平盛世应该有的。”赶到,考查他的名字,是赵征村。也没有山冈,冤案因此得以终止。又弹劾宰相刘沆,刘沆被罢免。任龙图阁直学士、掌管江宁府。邮兵苦于巡辖官的苛刻,邮兵把他捆起来然后用鞭子抽巡辖。(邮兵犯上作乱)。罪案已定(已详尽、结案),按照法令不至于死,吴中复斟酌案情行事杀了首恶,流放了其他人,上奏朝廷后定为法令。历任成德军、成都府、永兴军。 河北实行青苗法,使者到达,要先下州县。中复发檄文说:“粮食买进卖出自有日期,现在事先打扰,为什么呢?”使者拒不听从,将要上报。安抚司韩琦正上书谏青苗法,记录他的话来呈给皇上。宋神宗合并省、郡邑,要把永康作为县,中复说:“永康控制威州、茂州,不可废除。”后来因为夷乱最终恢复。 关内大旱,老百姓大多流亡。中复请求增加赈济抚恤,执政者讨厌他,派使者去视察,说不符合实情,削一级官阶,提拔掌管玉隆观。起用掌管荆南知府,因为过度用公款,以酒使性犯罪,被免职。死亡,六十八岁。吴中复性格开朗平易近人生活简朴,喜欢救济别人的难处,士大夫都称赞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fdc9da3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