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贷款资金支付协议书 ( )协字( )第( )号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为确保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防止贷款挪用,形成信贷风险。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 ( )借字( ) 第( )号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采取( )(①贷款人受托支付,②借款人自主支付,③部分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部分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支付,乙方对此认同并承诺按照甲方规定支付使用贷款资金。 本协议所指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用以证明贷款资金使用用途的交易资料,且保证完整、真实、有效。 四、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及时为甲方提供真实的贷款资金支付和流转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划付资金或签发票据,有权提前收回贷款资金并从账户上直接扣收。 1、乙方未按照约定用途、确定的支付方式等使用贷款资金的; 2、采取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支付监管的; 3、申请贷款资金支付相关文件信息失真; 4、甲方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资金使用行为的。 六、乙方因未按照约定用途、支付方式使用的,甲方采取相关措施后,给乙方带来的一切不便、纠纷、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在乙方提供完整、有效的相关资料后,根据相关规定,应允许乙方使用贷款资金。 八、因乙方原因,造成贷款资金被冻结、扣划,贷款人不负任何责任。 九、其他约定: 1、如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且符合付款条件的,经审批同意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 ; 3、 。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241e1c3a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