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私人宅基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运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公平、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详细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上述宅基地的运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撤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运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筑,房产归乙方全部。 2.建房手续由甲方协作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担当。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答应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协作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万元,并偿付违约金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1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X份,双方各执X份。 甲方: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623e88a6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