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1年“专升本”《 经济法 》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基本要求 熟练掌握基本概念,理解基本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具体要求: 1.掌握现行企业法基础知识,重点掌握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相关知识点。 2.掌握现行公司法基础知识,重点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知识点。 3.掌握现行破产法基础知识,熟悉破产流程。 3.掌握现行合同法基础知识;重点掌握合同法总则部分的内容。 4.掌握现行票据法基础知识;熟悉汇票、本票、支票。 二、考试的范围和内容 第一章 企业法 1.企业的定义、特征及分类。 2.独资企业法:概念、设立及经营。 3.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事务管理、财产、债务承担、入伙及退伙,特殊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殊性。 第二章 公司法 1.公司的概念、分类。 2.公司的名称、住所、章程、权利能力、合并与分立、资本、解散、清算、股东的义务和资格。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 。 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 第三章 破产法 1.破产界限、破产受理及其法律效力。 2.债权人会议。 3.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清算。 第四章 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2.要约与承诺。 3.合同的生效要件及三种有瑕疵的合同。 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与保全权。 合同的担保方式。 6.合同的终止、合同的解除。 7.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第五章 票据法 1.票据的概念、特征。 2.票据法律关系。 3.票据行为。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6380f00b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