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婴儿(小孩)申报出生登记表 户号: 婴 新生儿姓名 儿 出生地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省 县 镇(卫生院) 村 孩次 民族 接 生 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情 有否出生证 婴 父亲姓名 儿 结婚证号码 父 母 住 址 母亲姓名 身份 省 县 镇 村(居)委会 村(号) 民族 出生日期 亲 结婚证号码 情 民 警 调 派 出 所 意 见 身份 省 县 镇 村(居)委会 村(号) 住 址 负责人: 年 月 日 户 政 股 意 见 凡1998年7月22日后(含当天)出生的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备 儿,既可以在父亲,也可以在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 入户所需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2)父母亲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结婚证及复印件;(3)父、母亲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曾入户证明。 时限:三个月内申报常住户口,随到随办理入户,赋公民身份号码。 程序:出生申报入户均填本表,往年出生未申报的、非婚生育申报的须经户政股审批。 注 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c6ecd574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