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假日办发[2012]1号 【发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2.09.07 【实施日期】2012.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假日办发〔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今年中秋与国庆两节相连形成8天长假,又时逢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围绕“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结合2012年“欢乐健康游”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尽早安排本地区假日旅游工作,对于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本次假日旅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本次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旅游休闲意识不断增强,居民假日旅游需求日益旺 1 / 2 盛,游客出游规模持续扩大。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相连,近期出台的一些方便人民群众旅游出行的政策措施,都会促进假日旅游出行人数的较大增长,做好本次假日旅游工作的任务非常艰巨。各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克服麻痹思想,周密部署,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旅游安全和旅游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假日期间社会稳定,游客平安,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 (一)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认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421fbe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