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标语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书写宣传标语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合同内容及要求: 1、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 地点进行书写、制作;对书写环境不良的墙面进行简单刷白。 2、 标语书写内容由乙方提供。甲方允许乙方根据书写、制作环境限制,在其中挑选合适的内容。 3、 标语书写字体为 体。 4、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以上书写、制作工作。 二、 设计与制作费用: 1、 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整)。 2、 制作费用详细清单见附件一。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 元,(大写: 元 )。 2、乙方将标语书写、制作完成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标语书写、制作。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书写内容提出建议,以使乙方书写、制作更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相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书写、制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标语书写、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标语书写、制作。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标语书写、制作完成前终止合同,须按总进度完成百分比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甲方在乙方标语书写、制作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f98dec0b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