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的基本方法 由消防燃烧理论得知,燃烧条件是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三大要素互相起作用而形成的,另外,失去控制的连锁反应也可看作是燃烧条件的第四大要素。灭火方法就是研究如何消灭或破坏已经形成的燃烧条件,中止燃烧的连锁反应,使火熄灭亦即使燃烧停止。根据消防燃烧理论和灭火的实践经验,灭火法可归纳为隔离灭火法、窒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和抑制灭火法四种。 (一)隔离灭火法 它是根据要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这个条件,把着火的物质与周围的可燃物隔离开,或把可燃物从燃烧区移开,燃烧则因缺乏可燃物而停止。通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1、搬走起火物旁的可燃物品,移至安全地点; 2、关闭阀门,阻止可燃性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 3、导走或排放生产装置、容器内的尚未燃烧的可燃性物料; 4、中止可燃性粉体的升运工作或通风吸尘; 5、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结构; 6、设法堵截流散的着火液体; 7、打火道或用火幕造成隔火地带等。 (二)窒息灭火法 它是根据要发生燃烧必须有足够的氧量这个条件,设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者用灭火剂冲淡空气中的氧量,使燃烧因得不到充足的氧而熄灭。具体施用方法如下: 1、用石棉毯、湿麻袋等捂盖燃烧物; 2、用砂土埋灭燃烧物; 3、用水蒸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惰性气体灌注着火的容器或封闭着火的空间; 4、堵塞孔洞或关闭门阀,以期封闭着火的空间; 5、必要时,可用大量水淹没燃烧物等。 (三)冷却灭火法 它是根据要发生燃烧必须有一定的能量(温度)的点火源这个条件,将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通过吸热,使其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使火熄灭。起冷却作用的主要灭火剂是水,二氧化碳和泡沫灭火剂也兼有冷却作用。它们在灭火过程中不参与燃烧的化学反应,只起物理灭火作用。当这些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未燃烧物上时,它们还能起保护作用而防止受延烧。 (四)抑制灭火法 它是根据燃烧的连锁反应理论,将灭火剂喷向燃烧物,抑制火焰,使燃烧过程产生的游离基(自由基)消失,从而导致燃烧停止。能起这种抑制作用的灭火剂有:121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1301(三氟一溴甲烷)、1202(二氟二溴甲烷)、2402(四氟二溴乙烷)等卤代烷和干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662442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517c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