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作废申请书 【篇一:企业名称作废申请】 企业名称作废申请 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您好! 我公司由于企业增加股东成员等原因即月作废 “ (”作废名称)特此 申请望批准: 股东签字: 年月日 【篇二:企业名称核准后 _ 想撤销企业名称的办理方法】 企业名称核准后,想撤销企业名称的办理方法 一、 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要的材料: (1) 公司申请报告; (2) 发票专用章(提前 2 天联系、安排刻章事宜); (3) 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 4) 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及上岗复印件; (5)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6) 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经营场所的公司需提供 预付三个月以上租金的合法凭证;且贴有印花税); (7) 公司的基本户、纳税户复印件; (8) 货物购销合同(销售合同预计能达到 180 万元以上;合同上 必须贴有印花税)。 (9) 生产型企业另提供:机器设备租赁合同或者发票复印件,同 时企业要建立账本。 注:申请流程 ① 专管员实地察看; ② 审批一般纳税人 ③ 防伪税控; 企业名称预先(或变更)核准超过有效期怎么办? 答:企业预先(或变更)核准的名称超过 6 个月有效期即自动作废; 如该名称未被他人申请核准,可带上名称预先(或变更)核准通知 书原 件,到工商局窗口重新申请办理,在有效期内可申请延期六个月, 但只能延期一次。 企业名称核准后,想撤销企业名称怎么办理? 答:由股东之一的经办人带上核名通知书原件,全体股东签署的撤 销申请书、委托书,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工商局核 名窗口办理。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遗失,如何补办? 答:提交补办申请书、委托书,拟申请登记机关出具的该企业名称 未注册登记的证明,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股东之一 的经办人员到工商局核名窗口办理。 申请企业名称在哪种情况下不能预先(或变更)核准? 答:①与已预先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或其它企业变更名称未满 一年的原名称相同不予核准;②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 满 3 年的企业名称相同不予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核准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①填写申请表;②计算机进行查重;③名称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核准须提交哪些手续? 答:①申请表②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经核准后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多久? 答: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能否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答:不能。 企业名称核准登记两个月后,可以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吗?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 22 条之规定,企业名称经核 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企业名称中含有 “公司 ”二字的企业,一定是按照《公司法》登记的 公司吗? 答:不一定。企业名称中含有 “有限责任公司 ”或“有限公司 ”、“股份 有限公司 ”或“股份公司 ”字样的,属于按《公司法》登记的公司,此 外应为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非公司企业。 分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 答:需要查重。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 14 条规定,不能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从属企业的 名称,缀以 “分公司 ”、 “分厂”、 “分店”等字样,并标明该分支机构 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属的企业一 致的,可以从略。 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经国务院批 准的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人民币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另有规定的。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且该控 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使用外国 (地区 )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 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 “中(国 )”字样。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 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 5 个以上大类; 企业注册资本 1 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同。 要把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须满足 哪些条件? 答:根据沪工商注〔 2008 〕212 号上海工商部门 11 条新政策规定: (五)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可以不受企 业名称四个组成部分依次排列的限制,可以将行政区划加括号放在 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 对于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在不违反现 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允许其在保留原有名称基础上增加组织形 式。对于企业注册资本达到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经济活动性 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 3 个以上大类的,允许企业名称中不使用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自然人的姓名可否用于公司字号? 答:可以。该自然人必须是公司的投资人。 在查询公司名字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一、申请查询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①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③ 外国国家 (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④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 队番号; ⑤ 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⑥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申请查询的企业名称不得与以下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① 本市登记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 除外; ② 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 3 年的本市企业的名称; ③ 变更名称或注销登记未满 1 年的本市企业的名称。 【篇三:公司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xx 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 xxxx 年 8 月 31 日变更为北京腾 华巨业科贸有限公司。从即日起 xx 公司于贵单位发生的各项业务和 结算,全部由更名后北京腾华巨业科贸有限公司负责。 变更后所出 现的一切问题与 xx 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责任由更名后的 xx 有 限公司承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74636100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76.html